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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院長遴選
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徵求人文社會學院院長候選人啟事
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人文社會學院(以下簡稱本院)院長遴選辦法,公開徵求具有教授資格之本院院長人選,擬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聘。

二、本院包括數位學習與教育研究所、應用外語系、人文社會學科、師資培育中心等4個教學單位。

三、凡有意推薦或自行應徵者,請來函索取推薦表與同意函,或由本院網頁下載。填妥資料後連同個人學經歷、

       自傳、治院理念、學術專長與近5年開設課程、推薦信函2(須彌封)大學以上學歷證書(國外學歷應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)

       及教授證書等相關證件影本與著作目錄等紙本資料1份;另,附電子檔1份,於11011 3日前以掛號逕寄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(以郵戳為憑)

       聯絡人:李靜慧小姐。 (通訊處:106臺北市基隆路443號,電話:02-27376431,傳真:02-27376422E-mailchinghui@mail.ntust.edu.tw)。

四、本啟事同時刊登於本院網頁https://web.lass.ntust.edu.tw

候選人同意回函

院長候選人個人推薦表

院長候選人團體推薦表